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刘礼文 实习生 孔令仪)8月22日,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主办的“新时代证券期货犯罪刑事惩治与社会治理研讨会”在上海召开。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驻证监会检察室副主任罗曦作主旨报告时结合检察机关办案情况指出,今后要重点关注资本市场犯罪情形,并对证券期货犯罪检察工作重点内容进行了梳理。
罗曦表示,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高质效证券犯罪检察工作,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最高检设立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青岛、重庆、深圳7个省市检察院设立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2021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86件892人,案件数连续三年以30%以上的比例递增,办理了康美药业(600518)、康得新、獐子岛(002069)、北八道、格力地产(600185)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点领域案件,形成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高压态势。
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来看,罗曦表示,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重点关注的资本市场犯罪主要有三点:
一是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持续增加。近年来,证监部门、司法机关持续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与发行上市相关的欺诈发行证券罪,与信息披露相关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案件量持续上升,大案要案频发,具有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模式复杂、动机多样,犯罪层次多、链条长等特点。
二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利用自身优势侵蚀公司利益犯罪高发。该类“关键少数”人员利用控股、职务、信息、资金等优势,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挪用、侵占等掏空上市公司犯罪案件频发。
三是私募基金违规滥发与涉众案件交织。部分私募基金突破“私”的本质违规发行私募产品,部分企业通过“伪金交所”非法发行理财产品,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部分案件还涉及操纵市场、挪用、侵占犯罪,严重侵害投资者财产安全,引发涉众风险。
罗曦表示,针对上述违法犯罪情形,证券犯罪检察工作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重点采取以下四项措施有效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犯罪。集中力量推进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老鼠仓”、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重点领域重大案件办理。贯彻全链条惩治要求,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办案向资本市场传达“零容忍”的明确信号,完善行刑衔接、检法衔接机制,健全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协商会商机制,推动完善刑事、行政、民事立体追责体系。
二是持续关注、稳妥办理涉重大风险证券犯罪案件。坚持法治思维,尊重市场规律,妥善处置化解资本市场风险。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尽最大可能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织牢追诉犯罪的严密法网。结合办案积极参与金融行政立法与刑事立法,修订、出台内幕交易、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财务造假、私募基金犯罪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编发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推动构建多层次、一体化,充分使用、及时灵活的资本市场执法司法规范体系。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紧密结合监督办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犯罪预防、开展法治宣传等,依法推进完善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线配资平台官网,把标本兼治的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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