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互联网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强化互联网直播相关主体行为规范及风险防范,推动直播营销平台服务监管水平提升,维护直播行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等的合法权益,服务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8月21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召开服务保障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副院长官家辉通报了杭州互联网法院服务保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关情况。现场还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行为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网络直播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及服务保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
官家辉副院长指出,伴随网络直播行业快速发展,相关矛盾纠纷愈发显现,亟需加强法治化治理。近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坚持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共审结直播领域纠纷700余件,其中5案获评国家级典型案例,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坚持包容审慎,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衡平功能和规则驱动作用,坚持规范与创新并重,给予数字技术新发展、新应用充分的培植和成长空间,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坚持规范引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功能作用。坚持以裁判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通过培树一批具有填补空白、树立规则、先导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助力直播行业成长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创新驱动,推进纠纷预防和高效化解。秉持“抓前端、治未病”为导向的互联网治理新模式,将个案实质性化解、类案源头性疏导延伸到全领域的网络社会规律性治理,持续深化技术赋能,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四是坚持协同共治,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力量。积极探索与行政监管部门、高校、平台等多主体的协同治理新模式,强化横向联合,着力纵深发展,推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司法融合,更好促进网络社会法治化治理。
综一庭负责人曾宪未围绕《网络直播营销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点等进行了解读。
《网络直播营销法律风险防范指引》
该指引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和实用导向,从资质取得、内容监管、个人信息保护、商品审核、人员管理、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对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网络直播营销中的商品经营者的规范化运作提出建议。
互二庭副庭长卢忆纯从《网络直播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宗旨意义等方面进行了多维度解析。
《网络直播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防范指引》
该指引主要包含互联网直播主体、直播内容和数据、涉网知识产权问题、保护机制建设、社会协同治理、定义等六部分内容,重点针对直播业态发展过程中无形财产保护、数据技术安全、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等突出问题进行风险提示。
会上还发布了《服务保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涵盖直播数据商业秘密保护、数据造假侵权、智能机器人直播等知识产权司法领域。同时配资网上炒股平台,针对直播领域中的主播承诺惩罚性赔偿、直播间提供虚假鉴定证书、发错货、名誉侵权等消费者权益保护、人格权保护问题,本次发布的案例也都作出了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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